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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「115學年度科技教育創意實作競賽辦法」
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9月1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50085415號函辦理。

二、為強化國民中小學學生之科技素養,期望透過競賽方式,培養學生創造思考、問題解決與運算思維等能力,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高雄師範大學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及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承辦旨揭競賽,分為「生活科技組」、「資訊科技組」及「科技任務組」共3組。

三、有關初賽辦理,說明如下:

    (一)「生活科技組」及「資訊科技組」:由本府辦理初賽,相關競賽時程及內容,另行公告;另依縣賽成績本府薦派隊伍參與決賽,非推

            薦之隊伍請勿報名。推薦決賽隊伍請於116年3月1日起至3月12日下午5時前,逕至「CIRN─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─

            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」(https://cirn.k12ea.gov.tw/web1240/index.aspx)(路徑:CIRN首頁/領域教學/科技領域/自造教育及科

            技中心,以下簡稱競賽網站)完成決賽隊伍報名,逾時不候。

(二)「科技任務組」:由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辦理,請於115年12月1日起至116年1月14日下午5時止,逕至前開網站報名,並於116年1月

            28日下午5時前上傳創意企劃書。

四、旨揭競賽辦法、各組競賽題目、辦理時程及相關注意事項,請詳閱附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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